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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台州学院关于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考生体检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3    作者:学科处    点击量: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等文件规定,同时结合我校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就体检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检人员

通过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的拟录取考生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需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不同批次拟录取考生参照执行。

二、体检要求

1.体检项目一般应包含:

常规检查:内科(含心率、血压、听诊触诊等)、外科、眼科(视力、辨色力)、耳鼻喉科、口腔科。

化验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5项(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总胆红素、直接胆红素和间接胆红素)、肾功能(肌酐、尿素氮、尿酸)、血糖。

辅助检查:心电图、胸片、腹部B超。

2.体检报告单须涵盖上述必检项目的检查结果,且报告单上有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贴上本人照片,同时加盖体检单位的体检专用章。

3.注意事项

考生须诚信体检,不得造假或请人代检。如发现有体检作假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体检前注意清淡饮食禁酒,不熬夜,保证良好睡眠,确保体检结果的准确性。体检当日早晨禁食。

三、材料提交

考生在拟录取公示发布后一周内(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确有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提交的,须提前告知相关学院),将体检报告扫描版以附件形式发送到相关招生学院邮箱,邮件主题、文件名请以体检报告-专业-准考证号-姓名格式编辑。纸质版体检报告420日之前寄送到拟录取学院。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学院

招生专业

邮箱

邮寄地址

智能制造学院(航空工程学院)

085501机械工程

邮箱:znzzyjs@tzc.edu.cn

联系人:魏老师,0576-88661911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市府大道1139号台州学院航空大楼5楼办公室(研招办)老师,0576-88661911

085509智能制造技术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85601材料工程

邮箱:clxyyjs@tzc.edu.cn

联系人:曹老师,0576-88662365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市府大道1139号台州学院椒江校区B号楼材料学院238办公室(研招办)老师,0576-88662365

医药化工学院

085602化学工程

邮箱:sdhb@tzc.edu.cn

联系人:陈老师,0576-88660358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市府大道1139号台州学院椒江校区医药化工学院C265办公室(研招办),陈老师,0576-88660358

生命科学学院

085701环境工程

邮箱:hf215@tzc.edu.cn

联系人:黄老师,0576-88660335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市府大道1139号台州学院生命科学学院D370(研招办),黄老师,18679112848

085702安全工程